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招生形式更加多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6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邮政编码:261108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其中退役军人单招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我校2021年普通招生专业37个,校企合作招生专业14个。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按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予以调整。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其中我校单独招生专业不限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对海船船员健康要求的新规定。
缴费时间:2021年3月4日-7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次日到学校官网缴费)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三科一套试题,总分为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网上测试,总分15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技能和专业培养潜质。
(二)网上考试(测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单招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下午综合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各个专业录取资格线。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总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合计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300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均为150分。合计总成绩后,依据报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公示: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