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1.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三科一套试题,总分为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网上测试,总分15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技能和专业培养潜质。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分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网上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300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均为150分。
3.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3月10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二)网上考试(测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单招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下午综合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各个专业录取资格线。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总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合计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300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均为150分。合计总成绩后,依据报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公示: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核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