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1.报考第1、2、3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前25000名,其中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名单为准)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可报考。
2.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三)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安排。综合成绩计算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换算成百分制)*15%。
(四)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