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资格
1.综合测试合格标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由山东建筑大学对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
2.过程考核合格和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
1.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在山东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序。
2.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成绩之和不低于满分分值总和的60%,其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 风景园林(对应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基本技能科目成绩不低于满分分值的60%。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合格标准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不超过10%.
(三)录取组织
转段录取工作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并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建筑大学和高职院校分别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建筑大学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试题命制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