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凡在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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