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为特困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无障碍入学。
(二) 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贷款意愿的家庭经济困 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 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 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该中心开出的《贷款受理证明》 到校 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高上限为 8000 元,具体申请流程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当 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三) 奖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 、省政府奖学金(每 生每年 6000 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 及各类企业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200-4400 元) 及各类企业助学金。
(四) 中西部地区协作省新生资助项目: 实施“减负助学,励志 圆梦”资助项目,对山东省“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 14 个投放省(山西、安徽、河南、广西、 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新疆、江西、湖南、青海、宁夏) 高考录取的新生,正常报到 入学的,减免第一学年学费(不超过 5000 元) (资助备案表见附件) ; 中西部地区高中校与我校签约实施“奖优助学,科教兴牧”项目的, 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奖助办法实施。
(五)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等多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 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 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 ,服役期间 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 行学费减免。
(六)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 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时帮扶家庭学生) 资助: 参照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山东省户籍、符合资助条件 的学生,免除学费,每年不超过 8000 元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及助学金 申请流程的学生,享受高等教育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 3300 元(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认真阅读《高等学 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个人承诺并签字(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受助资格, 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入学后交所在二级学院。
2021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须知三二连读新生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