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录取结果公示后,个别预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学校招生章程规定时间内(4月9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预录取申请》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
只有办理了放弃预录取手续后的考生才能参加6月份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未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要点解读
2021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9+3高职单招关于放弃预录取资格手续办理的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