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总分低控制线。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同志愿者按填报专业相关科目考试分数高低依次排序预录取,由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对考生排序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录取规则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2021年4月4日-8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3.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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