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务、招生、纪检、医务、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社会和学校的监督,执行学院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2、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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