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的食宿由我院全包。
(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高职单招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根据国家规定,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五)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学院高职单招考试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高职单招办公室:028-69805888、028-88391708、028-88267208(咨询);028—69805555(传真)
申诉电话:028-69805010
邮政编码:611330
学院网址:https://www.***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scwxzyxy
“锦屏青年九号”微信公众号:jpqnjh
学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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