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9+3”高职单招考务工作。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的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务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