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一)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各相关工作副校长、书记、副书记
成 员:招生考试院院长、副院长,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及后勤公司负责人和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1.纪检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组长:负责纪检工作副书记。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 招生统筹、测试及录取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考试院)
组长:招生考试院院长。负责高职单招宣传、报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
3.安全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组长: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4.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与信息中心)
组长:宣传与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学校网站确认,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录取查询等网络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公司)
组长:后勤公司总经理。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联络工作。
6.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室)
组长:医务室主任。负责按国家和四川省以及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考生及参加校考人员的身体状况排查工作,做好卫生防御、医疗救助准备工作。
7.资金保障校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组长: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负责高职单招相关工作物质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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