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及专业医务人员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6.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1米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7.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区所在地政府的有关防疫要求,自觉遵守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所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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