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省统考成绩的学校(专业)的投档办法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艺术类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未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条件为考生满足该志愿学校(专业类别)投档条件且该校该类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拟投该校该类考生中的低投档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将拟投出的考生档案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其审录。体育类本科、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体育类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检索、投档办法与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投档时,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总分成绩(包含照顾政策加分)排序确定位次,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若专业总分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体育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学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要求及文化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成绩未达要求的考生不投档到相关学校。鼓励省外综合性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除编导类分文理科设置投档单位外,其余按专业类别设置投档单位,音乐表演类按具体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设置投档单位。
在艺体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2.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的投档办法
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艺术类本科招生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校考成绩合格有效且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专业为学校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形除外)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