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新要求做实时调整。
2021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