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按照“系统填报,遵循志愿,专业录取,计划为限,统一录取”的总体设想,所有学校招生信息在系统公布,所有报读新生(包括往届生和市外生)在系统填报志愿,学校按学生报读专业录取,所有录取工作在系统完成。无招生计划不录取,不填报志愿不录取,不录取不注册学籍,无学籍不享有中职学校学生资格。
(二)投档规则。根据“遵循志愿、位次优先、一次投档”的原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志愿顺序,按计划105%向学校投档。总分相同学生分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投档,文科专业按语文、数学、文综、英语排序,理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理综、英语排序;对超出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的同分学生(指没有考分和考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学生),由系统随机摇号投档。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向学校投档。
(三)录取规则。按学生志愿,分专业录取。本市应届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学生分文、理工科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录取;超出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的同分学生(含预约生),按系统随机摇号投档学生录取。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进行录取。
录取结合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一个考生只能有一个学位。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经志愿学校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已被录取学生(包括普通高中录取学生)若要重新报读学校,需向录取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撤销录取方可重新填报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省服装艺术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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