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12日后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如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即可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二)10月15日上午向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审核通过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考生自动放弃)。
(四)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待录取状态”确认)于2020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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