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我校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并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高等院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的全国统一代码为10636。
第二条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我校是一所具有70余年办学历史且专业设置覆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同时,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一系列重大赛事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四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全面“信息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包括考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8899 84767065。
第五条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体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学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专家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中专业素质、运动技能与竞技成绩的考核与审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专家组由学校招收运动项目的5至9名校内外同行专家以及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的负责人组成。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体育学院院长担任。
第七条学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仲裁小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领域的校外权威专家组成,是否启动仲裁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考务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在教育部批准的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其招生计划由学校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我校2021年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为21人。按具体项目分配如下:
第十一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篮球和女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选拔: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为五人制篮球项目证书;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足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前八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佳阵容。
第十三条凡有意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①报考篮球专项的考生须登录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n),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线填写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申请表》。
②报考女子足球的考生应登录体教联盟网站(https://www.***/index.php?m=m&c=danzhao&a=single_recruit)进行统一测试考试报名。
第十四条学校将对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高水平运动员本人可在2021年3月1日后登录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或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到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室)
3.报名费缴费标准:200元/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项招生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来校参加专项测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日期 |
时间 |
测试内容 |
地点 |
3月10日 |
08∶00-09∶30 |
体检 |
成龙校区校医院 |
10∶00-11∶30 |
运球测试 |
成龙校区篮球馆 |
|
14∶00-17∶30 |
投篮、比赛 |
成龙校区篮球馆 |
②女子足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21年足球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业统测,我校不再组织校考,具体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国家体育总局网址:http://www.sport.gov.cn/kjs/)。
第十八条对于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且报名参加a类别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报名:2020年3月14日至25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自主进行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2.考试时间和科目:
1.体育专项测试:列入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倍。
2.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列入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低线。
第二十条对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基本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达到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通过以下3种方式予以集中公示:
未经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能将其列为录取对象。其中,对经集中公示存在异议且经查证属实者,学校将取消其可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达到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志愿时,应在院校第一志愿中填报四川师范大学,且专业志愿应选择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我校招生计划所投放的专业。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的排序为相同项目同一性别组同一类别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的排序。
2.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分项目、分性别、分类别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的原则及各项目拟录取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除完成所在专业学习外,应承担所在高水平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及各类赛事任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选拔与招生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
第三十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一条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编入同专业同年级的教学班,并与同专业同年级的其他学生在同一校区就读。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有关规定调整出现冲突,则冲突部分自行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