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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5:33:00 解决时间:2021-04-1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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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四川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二类模式招生按川教函〔2017〕242号“即2020年高考起,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四川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政策执行招生录取工作。

(四)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五)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我校依据向相应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按照相应省(市、区)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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