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四川民族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组。全面负责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宣传、考生资格审查、考评、招生录取等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学业成绩中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的认定及相关考评工作。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录取、录取名单公示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