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擅自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此次高职扩招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得申请调整学习形式”。
(四)本章程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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