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四)高职单招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高职单招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我校今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五)我校高职单招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国家、省、学校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录取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28-84811011
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54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3833号
学校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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