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达到录取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技能综合测试的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具有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7日-4月11日在我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14:00。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7.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电子版和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收件邮箱为:@***。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021年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