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新生入学后不能转校,符合《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川护职院发〔2020〕12号)条件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期末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条件及相关事宜按照学院转专业文件执行。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进行高职单招,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特此申明。
本章程由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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