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政治考核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人数的90%,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
(二)录取规则
普高类考生应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应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类考生:理科可填报4个志愿,文科可填报2个志愿,建议考生将可填报志愿全部填报。
中职类考生:因卫生类考生的特殊性,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考生应结合表1要求,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填报相应对口专业,不调剂。
1.普高类考生
普通高中类考生的拟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拟录取。分别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拟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拟录取第三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拟录取第四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填报志愿均无法满足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
2.中职类考生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分别将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当专业计划额满时不再拟录取。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普高类考生先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考生先比较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4月9日在我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发放。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拟录取。申请放弃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下午17:00之前,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成都校区综合楼107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放弃拟录取申请书》原件(附件4),提交的资料均需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只有办理了放弃拟录取手续后的考生才能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未办理放弃拟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替补录取。
因各类别报考生源不足或考生放弃拟录取产生的未完成录取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中。
6.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院教务处(成都校区综合楼1楼办事大厅)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及证书原件。(3月27日考试当天可以提交到考点的考务办公室)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既: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注意:根据川招考委〔2021〕1号文要求,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同样需要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2021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