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包含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校办、计财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安全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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