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三)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邮政编码:611837
咨询电话:028-87277544、87290498、87282243、87297199、89706209
纪检监督电话:028-87285536
传真:028-87290498、87282095
学院网址:http://www.***
2021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