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测试成绩×15%
学校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第一类考生,四川大学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者优先。若高考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报考我校汉语言文学(古文字方向)、历史学类、哲学专业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其他专业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低录取分数线,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四川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是国家重大战略人才工程,为有潜质、有志向、有天赋的青年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人才成长条件,以培养一流科技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重要培养举措包括: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按照人才成长规律,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专门制定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计划。第三学年考核通过的本科学生,在第四学年开始实施本硕博衔接培养。本科阶段考核合格的同学可以按照国家当年的招生录取规定,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经过研究生中期考核后,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强基计划学生本科阶段在规定的基础学科专业就读,打牢学科基础。进入研究生阶段,可以在本学科方向继续深造,成为基础学科高端研究人才;根据培养方案,也可以转入专门为强基计划设计的交叉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成为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关键领域的高级创新人才。
(二)动态分流
强基计划学生实行动态分流管理,每学年/学期进行考核,将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本专业普通班,同时将符合该计划特质的优秀学生补充进来。因特殊情况,入选强基计划学生本科阶段需要退出或转专业的,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三)激励机制
1.施行“首席专家制”,配备院士、杰出教授等一流师资力量,名师主持、学术主导,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让强基计划学生浸润在浓厚学术氛围中。
2.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培养,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采用“学业导师+科研导师”等制度,为每位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学术引领。强基计划学生优先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科研训练。
3.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学校优先资助强基计划学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每位强基计划学生本科期间至少有一次参加国外或境外学术交流的机会,包括国际交换生、国际学术会议、国外高水平大学短期访学等。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校支持相关学科专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强基计划博士研究生,鼓励学生获得国内外一流大学双博士学位,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
4.条件保障。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立专项创新研究基金,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加国内外学科竞赛以及学术交流;对强基计划学生优先全校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平台;在奖助学金、荣誉奖励、课程选修、图书资源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中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留校任教,为其开展学术研究提供支持。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考生就读中学在省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学校测试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成都市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二)四川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四川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iwei@***.cn,电话:028-85404020。
七、咨询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zs@***.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n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二一年四月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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