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等为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与领导,处理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我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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