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2021年“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上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