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 2 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招生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900(含退役军人计划5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含运动专长计划10)。
注: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gotorzu.***)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运动专长考生)。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3.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4cm。体重=【身高(cm)-110】×0.9 至【身高(cm)-110】×1.1。相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O 型或X 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不低于170cm。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用英语交流。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 名、
集体项目前6 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 名、集体项目前8 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 年3 月1 日前)。
第十四条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3 月3 日-5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http://wsbm.***/gzdz/)选报学校及专业。
2. 网上缴费:3 月6 日12 点-7 日24 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20 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3.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3 月5 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12062@***。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
3 月13 日-14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
1.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总分300 分。其中文化素质100 分,专业技能测试200 分。
退役军人: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察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200分。
2. 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 40 )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 60%)构成,总分 3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对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身心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运动专长:职业适应性测试(同退役军人),总分200 分。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 2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 80%)构成,总分300分。
2. 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 t.c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1.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单独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5. 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6.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1 式2 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12062@***。(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1. 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 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 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633-7987111
2021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