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实行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3.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4.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5.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
2021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院校分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