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专业相一致,否则无效。
2.录取规则
(1)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x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x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x60%。
(2)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录取人数:若考生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 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如需转专业,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依据《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021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