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报名。报考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的考生,在6月28—30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钦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报名审批表》。报名时考生只能够到其中一所市直高中学校报名参加初试,到两所以上(含两所)学校重复报名的考生,取消初试资格。
(2)初试组织。7月2日,各招生学校组织已报名考生进行特长项目初试,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具备初试资格的学生。
2.复试。
特长生复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7月10日,考试地点设在钦州市第四中学。请钦州市第四中学协助市中招办做好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按报读学校的通知到所报读学校填写《钦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和提交中考准考证、《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进行核验,持有特长项目获奖证书的考生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填写《钦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时只可填报一所学校志愿,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组织复试报名材料报市中招办。招生学校上送报名材料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特长生录取由市中招办按《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招考委〔2021〕9号)执行。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