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要求考生从6月12日每天12点前如实填写《每日行踪和健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发送到我校职业教育指导处邮箱:qytxzyjy@***或联系唐老师(联系电话:)作报送。。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身体状况正常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正常考务安排进行管理。
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和未及时上报考前14天相关监测信息的考生,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或考试期间如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复阳,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下同)及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持健康码红码者,要立即报告所在学校。我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对身体状况异常者和持健康码红码者进行专业评估,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由于考点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并提前进入考点,考生和家人要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4.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如体温超过37.3℃,要无条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按照防疫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进入考场后,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
6.考生从居住地赶赴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始终佩戴口罩,避免与同行者近距离接触。如需住宿,可在考点附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
7.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服从考点管理,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1.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及中考和高中(中职)自主招生个人健康调查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每日行踪和健康信息统计表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6月8日
2021年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考试防疫考生须-少于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