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cn)、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黔西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金州教育”(微信号:jzjy3222370)。如有疑问,请拨打黔西南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黔西南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 |
兴义市教育局 |
0859-3389167 |
兴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34号教育局窗口(兴义市桔香路3号) |
2 |
兴仁市教育局 |
0859-6212375 |
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18号 |
3 |
安龙县教育局 |
0859-5214950 |
安龙县西城区行政办公室区 |
4 |
贞丰县教育局 |
0859-6612781 |
贞丰县珉谷街道公园路127号 |
5 |
普安县教育局 |
0859-7236355 |
普安县盘水街道体育场旁 |
6 |
晴隆县教育局 |
0859-7612089 |
晴隆县莲城街北街 |
7 |
册亨县教育局 |
0859-4211713 |
册亨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
8 |
望谟县教育局 |
0859-4616228 |
望谟县平洞街道中等职业学校校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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