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以复试成绩为依据,达到学校考核标准后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报名申请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彩色打印版。
新生入学后,我院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