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地区申请人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四)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部分专业学位项目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或项目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2021 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专业目
录》中相关院系的“招生说明”栏(专业目录将于11 月下旬公布)。
2021年清华大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申请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