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和考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网上方案及上传确认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