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学校推荐(接收)办法调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需按程序提交学校研究通过。
(二)推荐学院(校区)成立学院(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校区)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推免工作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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