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20〕38号及教学厅〔2020〕12号文件要求,依据学校推免办法第八章附则规定“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规定。推免办法调整如下:
(一)推免生类别不再设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二)不再为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单列计划。
(三)按照普通推免生分配方式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关学院(校区)。
(四)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除需符合学校推免办法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规定普通推免生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五)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采用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各学院(校区)要结合学院实际,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指标体系: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基础评价指标,合理设置综合素质各项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且要在学院提前公布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学院(校区)根据上级、学校推免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通过后及时在本学院(校区)网站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