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学院(校区)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生工作的政策,及时处理推免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公布相关信息,并向学生公布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咨询申诉渠道。
学校推免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cn。
(二)推荐学院(校区)公布的实施细则,要包括推免程序、时间安排、学院推免名额等内容,对拟推荐名单(含姓名、排名方式、素质评价成绩及名次等)等重要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职能部门、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推免过程存在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下一年度推免名额。
(五)由于推免工作依托“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进度安排时间紧、任务重,推荐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完成推免工作。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5日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学院(校区)根据上级、学校推免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通过后及时在本学院(校区)网站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