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参加我院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获得报考我院的自荐资格。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我院在省教育厅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后3日内,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考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我院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我院根据人才选拔情况,在不同年度对考试科目所覆盖的课程及数量进行调整。测试标准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我院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全省招生高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在2021年3月19日-21日间进行,我院具体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并已在学院官网公布。自荐考生应于2021年3月10日前登录招生高校公布网站,按要求报名参加测试。(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建档立卡考生应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请,由生源高校整理汇总,将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报名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考生自荐资格获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