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划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4.根据考生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要求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已被“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单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单招、综合评价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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