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高中普通班志愿应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并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2.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我校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确定。
4.综合高中普通班第一次录取如果人数不满,按照青岛市普通高中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
5.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学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电子学校综合高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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