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监督制度。为保证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接收推免生工作将采用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接收过程和结果存有异议者,可在接收结果公示期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情况属实,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学院复议。
附件【附件7:专家推荐书(模版).doc】
附件【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doc】
附件【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附件4:大连海事大学推免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5:咨询电话、邮箱.doc】
附件【附件6: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模版).doc】
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博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