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招收其研究生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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