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等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测试低录取资格线和总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低于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达到综合能力测试和总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总成绩分数相同,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确定名次;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职业潜质测试成绩确定名次。
3.对于达到综合能力测试和总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若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考生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三)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考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21年青岛北方航空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命题、考试与评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