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协议)可作为第三类、第四类和第五类学生入学的相关佐证材料之一,便于学校掌握在校学生的居住情况,不得作为学生入学的唯一条件和材料。
以上材料由学校报名工作组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并交学校复核工作组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纸质汇总表由校长及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报县教体局备案(同时上报电子表)。
5.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省教育厅已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内设置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最迟年龄限制,即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招收当年年底前未满6周岁的低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6.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接收插班生。若学校有学位富余,需在7月30日前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待县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接收。申请报告必须说明可以接收转插生的年级和具体学位数。严禁超过55人的班级接收转插生,县教体局将根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和实际容量进行协调和统筹安排。
确因父母工作变动、进城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来城区就读的,凭父母工作调令、务工单位(或人社局)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学生转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1日-8月15日到学位富余学校预约登记,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2021年鄱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第五类(政策优惠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