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五年及以上的学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录取四年生(含四年应届生、四年往届生,四年往届生即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四年的本市学籍往届生)不减分。
2.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时不减分,按投档分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